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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权力的通知

时间: 2024-12-02 08:56
长九府规〔202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经研究论证,区政府决定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赋予行政权力共29项,其中行政确认事项3项,行政给付事项1项,行政处罚事项25项。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逐项明确行政权力事项具体内容、设定依据、原实施机关和赋权方式,及时做好相关交接工作。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抓好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坚持先培训再下放的原则,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使赋权事项尽快正常运转起来,确保行政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xls

相关政策解读: 关于《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政策解读

( 责任编辑:赵岩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