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年—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发布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划》是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现状编制的。通过《规划》的实施,可以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保障全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本《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21-2025年。《规划》适用于九台区所辖行政区域,是今后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制定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计划和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以及各有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依据。
三、区自然资源局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规划》要求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编制好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人员、落实经费,确保《规划》的贯彻实施。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附件:长春市九台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年—2025年).doc
相关政策解读: 《长春市九台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编 辑 : 赵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