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8名。内设科室8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工业经济科、商贸科、民营经济科、中小企业服务办公室、信息化科、经济技术合作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二、机构职能: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党务、纪检监察、人事、劳资、财务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认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核准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工作。
(二)工业经济科。监测、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创业板上市项目的协调工作。负责推进全区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工作。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技术创新与产学研结合,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企业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工业的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三)商贸科。负责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务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定区内贸易发展规划,培育发展城乡市场。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承担牵头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贯彻实施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须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外经贸行业的归口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外经贸企业的运行和发展。负责全区外派劳务平台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域内相关企业和单位参加国内外展销展览工作。
(四)民营经济科。负责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的贯彻落实,指导全区民营、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协同有关部门落实新产品开发、产品创优、科技成果鉴定。指导做好提供信息、技术、市场导向、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区民营、中小企业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全区民营、中小企业经济的运行情况及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指导全区民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五)中小企业服务办公室。负责全区创业工作,创业基地和孵化基地建设。指导创业辅导,创业培训,负责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广泛吸纳社会人员就业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建立现代化制度。负责全区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社会资源为中小企业经济发展服务。指导做好信息提供、技术、市场导向、政策咨询、融资担保和法律维权等服务工作,负责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六)信息化科。负责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维护全区信息安全和信息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负责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全区有人值守的铁路道口的管理工作。
(七)经济技术合作科。负责国内外的经济技术信息交流,掌握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和区域合作情况。负责为我区域外投资企业提供服务,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
(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工信、商务系统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加强对企业的安全宣传教育、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承办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贯彻落实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决定事项。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