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本单位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相关决议;负责党内文件的承办、督办、管理工作;负责安排党组会及会议议题、会议记录和其它党务会议的筹备等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教育系统党员发展计划,组织开展党员发展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工会、共青团、妇联、统战、关工委、非公社会组织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工作。
(二)行政办公室
负责全局综合性工作会议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筹备、会议通知的下发和局办公会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外来公文、信函、电话、传真等的登记、拟办、流转、归档工作;负责局机关公文的编号、制发、存档及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书档案、机要、保密等日常工作的管理和督办;负责教育局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
负责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决算以及教育经费专项统计和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区教育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协调配合上级和本级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财务审计检查工作。
(四)干部人事科
负责教育局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任、管理、考核及后备干部培养等工作;负责规划、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工资福利、职称评聘、教师聘任、评先选优、资格认定、师德建设、职工年度考核等工作。
(五)义务教育科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精神和要求,指导和监管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民族学校做好教育教学工作,推动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促进全区义务教育水平的巩固和提高;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课程计划,积极推进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审定和监管工作。
(六)高中成人职业民办教育科
负责全面管理、指导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及教学改革工作;做好中考招生工作;落实国家关于成人、职业教育的政策,负责全区中等职业教育、农民教育、职工教育发展计划及有关文件的制定、组织和实施工作;指导初中后、高中后教育,农村绿色证书教育及扫盲教育工作,开展农村产业化及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统筹管理和监督指导民办学校完成设置审批、注册登记、年检年审,做好日常办学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统筹规划并配合其他单位做好加强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治理的相关工作;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民办教育工作的各项要求。
(七)德体卫艺科
负责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德育、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的法规政策;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学校参加国家及省、市、区有关德育、体育、卫生、艺术等方面的竞赛及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