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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时间: 2022-12-08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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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长春市九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经区政府第1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于11月 日正式颁布实施。2014930政府印发的《九台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同时废止。我区现行的总体应急预案为20149月编制完成版本,时间间隔较长。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风险高度聚集,关联性、衍生性、复合性和非常规性明显增多,2019年机构改革对级部门职能职责进行了调整,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已难以适应新形势和任务要求,按照省、长春市的统一部署,这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对全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行了重新编制 

  二、重大意义  

  《长春市九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明确了各类突发事件分级分类和预案框架体系,规定了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等内容,是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实施总体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对于提高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2006年1月颁布) 

  3.《吉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吉政发〔2021〕30号) 

  4.《长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府发〔2022〕10号) 

  四、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的《总体应急预案》既注重与省及长春市总体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又紧密结合我区实际。《总体应急预案》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四部分组成,分别对突发事件的类型、预警、报告、指挥、响应、恢复与重建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规定。 

相关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九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编 辑 : 赵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