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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时间: 2024-11-28 09:30
  为加强作风建设,指导和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文明办公,提高效率,做好服务,树立良好的工作人员形象,对工作人员日常行为制定如下规范。
  一、 仪表整洁 举止端庄
  第一条 工作人员衣着要整洁得体、端庄大方,在办公区内,不能穿低胸装、露背装、透视装、超短裙、短裤、背心、拖鞋等过于生活化的服装。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腿等。
  第二条 男士不准留胡须,女士不得浓妆艳抹、不得留长指甲、涂有色指甲油及美甲,男女头发不准烫染,不准留奇异发型。
  第三条 在办公室坐姿要端正,不能将腿脚搭在座椅上;站立时不要身倚墙壁、柱子等;工作时间不准在办公室躺卧。
  第四条 在办公室与他人在一起及参加公务活动时,不得抠鼻孔、掏耳朵、修指甲、脱鞋袜等。
  二、待人礼貌 优质服务 
  第五条 提倡见面时互致问候,工作中使用普通话和文
  明用语。倡导来有迎声,去有送声,帮有谢声,咨询请教有说明声,未能解决有抱歉声。如“请”“您好”“请进”“请坐”“请用茶”“谢谢”“请原谅”“对不起”“没关系”“再见”“走好”等。
  第六条 与人谈话时,语言表达要得谈吐文雅,不能夸夸其谈,粗门大嗓,禁止说粗话、脏话,对别人讲话不赞成时,可适当发表个人看法,不能讥笑讽刺对方。
  第七条 接听电话时,态度积极友善。要及时接听电话,不宜让对方等候。拿起话筒,应先问候“你好”或说“请讲”,通话中要态度谦和,语音适中,通话内容要简明扼要,节省时间。
  第八条 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要坚持“马上就办”,不推诿、不扯皮、不刁难、不贻误,对不合理要求和一时不能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第九条 对到机关办事的人员,要周到服务。对所办事宜,要迅速办理,答复问题要全面、具体、明确,使办事人员明确规定,敦悉程序,清楚內容。
  三、 维护公德 遵纪守法
  第十条 认真学习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维护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十一条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第十二条 上班时间不能串岗、玩乐、网上聊天、玩游戏及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参加会议一律关闭通讯工具或静音。
  第十三条 廉洁奉公,依法行政,忠于职守,秉公办事,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洁身自好,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不信谣传谣,不拨弄是非。
  第十四条 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五条 要顾大局、识大体,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科室之间、同事之间的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
  第十六条 在办公区内,不得大声喧哗、嬉笑打闹,要保持安静,接打电话尽量不打扰到其他同事。在公共场所和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不得吸烟。
  第十七条 敬老爱幼,家庭和睦,建立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第十八条 爱护公共财物,做到不侵占、不损坏。当发现他人有侵害行为时,要及时制止,当公共财产遭受自然灾害时,要挺身而出积极抢救。
  第十九条 遇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见义勇为,积极救助。
  四、 安全管理 上岗规范
  第二十条 对公共财务要妥善保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个人现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办公室内。上班时间办公室无人时必须关门上锁,下班时必须关好、锁好办公室的门窗、抽屉、橱柜等。
  第二十一条 服务人员要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要认真做好服务工作;遇有紧急情况要妥善处置,并迅速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办公室内乱拉、乱接电源线;不准私自改变房间内的线路布局;使用的电器严禁超负荷;下班时,必须将各类电器关闭。
  第二十三条 爱护公共消防器材和设施,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办公区,严禁在防火通道、楼道内堆放物品和焚烧废纸、废物。
  第二十四条 自觉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严守保密纪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
  第二十五条 窗口单位的机关工作人员要佩戴工作证上岗,共产党员工作时要佩戴党徽,公开亮明身份,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到外单位办事,要自觉遵守所到单位有关规定,需要登记或出示证件时,要主动配合。
  第二十七条 出入其他人办公室,无论房门是否关闭,均需先敲门,得到许可后方可进入。
  第二十八条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节约用电、用水、用纸。
  第二十九条 不得带家属子女、亲朋好友到办公室玩耍。
  五、 保护环境 讲究卫生
  第三十条 积极参加绿化、净化、美化环境等公益活动,自觉爱护花草、树木和各种公益设施,做到不攀折,不践踏,不乱砍乱伐,不乱刻、乱涂、乱划。
  第三十一条 禁止随地吐痰和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等废弃物;不乱搭乱建,不乱堆垃圾,不随意排放污物等。
  第三十二条 按照要求,积极参加环境卫生清扫活动。自觉维护办公区、楼道、厕所等公共场所卫生,办公室内要保持卫生清洁,做到办公桌面整洁,办公品摆放要整齐、有序。
  第三十三条 积极参加全民健身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体育锻炼。
  第三十四条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各种疾病。严格执行卫生防疫的有关规定,办公室、会议室等要经常开窗通风,减少细菌、病毒的传播途径。
  第三十五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责任编辑:董大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