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案 人: 张春雨
联合提案人: 姜明珠 崔云波 江 潇
界 别: 司法界
工作单位: 吉林法航律师事务所
职 务: 律师
提案时间: 2024年11月6日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针对矛盾纠纷特点实施“三调联动,延伸调解”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保驾护航作用。结合新形势新任务,为深化新时期人民调解,构建化解社会矛盾新格局,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九台、平安九台、善治九台,提出如下建议:
一、推进理论创新,树立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新理念。
建议科学统筹推进我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以法治方式规范调解业务,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享有“东方经验”在历史上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当前,在新的历史时期和社会形势下,新的时代要求和新的工作定位赋予人民调解工作以新的内涵,预示着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必将成为适应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的重要保障,必将成为化解社会无序因素、解决社会诸多矛盾的有效手段,必将成为维护社会持续稳定重要防线。
二、坚持人民群众利益至上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办事着力提升人民调解的服务质效。
严格依法依规规范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业务范围,依法进行调查、取证与调解,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突出抓好道路交通、教育医疗、劳务纠纷、农业农村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扩大调解工作覆盖面,加强调解与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信访、诉讼间的衔接联动,广泛吸纳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行业人员加入调解员队伍,积极选聘“两代表一委员”、退休政法干警等担任调解员,支持律师事务所等专业组织牵头成立调解协会,发挥群防群治功能。
三、健全多元化社会治理法律规则体系,织密织牢法律规则之网。
利用多种渠道开展普法宣传,用简单易懂的图文介绍调解流程和优势,通过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开设人民调解专题节目或公益广告,推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网络平台、社会组织等力量创新完善线上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诉前调解机制,为司法机关和诉讼当事人减负,节约审判资源努力将矛盾纠纷稳控在诉外化解于诉前,引导更多线下纠纷能够在线上解决,增强纠纷解决的便利性、及时性、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