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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3-10-13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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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文波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乡镇(街道)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建议》的提案(第2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提案人提出的具体建议,区民政局立足自身职责,已完成乡镇(街道)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任务。
  (一)统筹推进,实现“全覆盖”
  按照省市上级部门“一年起步、两年铺开、三年提升”的总体要求,2021年,通过调研和各地申报,将其塔木镇、土们岭街道、沐石河街道、龙嘉街道四个乡镇街道作为社工站试点建站;2022年,在四个试点的基础上,我区成立了1个区级社工总站,17个乡镇(街道)社工站,达到全覆盖。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建设
  九台区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民政局局长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单位的社工站建设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建立社工站项目协调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实施,共同研究解决社工站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实施。同时,按照《吉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设立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0〕18号),九台区研究制定了《九台区开展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工作方案》,确保社工站建设有序进行。
  (三)加快建设社工站“三级”网络体系
  1、社工站人员配备情况:区级社工总站站长由社会事务科科长兼任,各乡镇街道社工站站长由民政办主任兼任,每个社工站至少配备2名专职事业编制人员,由各乡镇街道统筹调度,自行调剂,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和社工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目前全区共配备进站人员55人。
  2、社工站运营情况:区民政局牵头抓总,为各乡镇街道社工站设置统一标识,进行建站指导,各乡镇街道依托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为社工站提供必需的办公场地、桌椅、档案柜、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规章制度和开展社会服务的必要保障。在四个试点社工站铺开社工点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其他乡镇街社工点建设,完善“三级”网络体系建设。
  积极推进社工站购买社会组织服务。
  2021年度其塔木镇、土们岭街道、沐石河街道、龙嘉街道四个乡镇街道购买服务得到了属地政府、民政办和群众的高度认可,本年度长春市福彩公益金对四个试点社工站按照每个社工站3万元的标准进行购买服务项目补助,共计12万元。目前已制定方案,聘请5家社会组织分别负责社工站进站人员培训督导,龙嘉街道70周岁以上、其塔木镇、土们岭街道、沐石河街道75周岁以上低保户特困户的养老、救助服务项目,进一步提升服务对象幸福指数。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强化业务指导培训。区民政局将定期组织进站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五大领域进行专题辅导,组织学习社工师考试相关内容,鼓励考取社工师资格证,进一步提高社工站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2、推进社工站标准化建设。对照省市关于社工站建设相关要求,逐步完善社工站基础设施,规范服务方式方法,围绕五大领域打造本地特色的社工站项目,定期聘请省市督导对全区社工站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根据最新政策和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实现标准化建站目标。
  3、推进村级社工点建设。在社工站全覆盖的基础上,大力争取和实施社工站志愿服务项目和公益服务项目,培育打造社工亮点和典型,进一步提高基层民政经办能力,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民政基层服务网络。

编 辑 : 赵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