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长春市九台区营商环境建设攻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共长春市九台区委办公室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
2022年长春市九台区营商环境建设攻坚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精神,坚持不懈开展营商环境建设改革难点任务攻坚,加快推动九台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建三区、强四带、兴五业”的发展战略,以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问题导向、目标引领、数字赋能,持续发力、综合施策、务求实效,全力打好营商环境建设攻坚战,为我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攻坚任务
(一)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提升攻坚
1、大力推动“进一个门办所有事”。全面推广使用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建立健全事项规范管理制度,对政务服务事项库进行规范化动态管理;纵深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与各部门业务专厅形成服务和管理相辅相成、协调推进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
牵头部门:区政务数字局
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2、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提高办事便利度。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高频事项,精准推动“一件事”集成服务,按要求落实省级“一件事”事项清单,推进各类新事项上线办理,完善已上线事项网上服务功能;探索异地就医、子女出生、入学等高频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证明免提交”,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办理政务服务满意度。
牵头部门:区政务数字局
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3、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提升移动端服务能力和在线政务服务水平;实行线上线下帮办相结合,开展“帮办”服务。
牵头部门:区政务数字局
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4、扩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范围。持续梳理和优化我区现行惠企政策,加强数据校验,打造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平台,进一步开展惠企政策精准查询、主动推送、高效兑现。加快政策“免申即享”机制建设,推动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于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
牵头部门:区政务数字局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市社保局九台分局等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二)市场准入退出便利度提升攻坚
5、推行开办企业“准入”到“准营”无缝衔接。扩大“智能审批”改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展智能审批应用类型;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对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试点推进“证照一码通”改革,推动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相关审批事项与营业执照集成办理,实现“准入”到“准营”的无缝衔接。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九台分局
配合部门:涉及“证照一码通”改革的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6、推动电子营业执照“一照通”全面应用。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应用,提供网上亮照服务,点击网上电子营业执照图标即可查验真伪,推动实现“一照通天下”。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九台分局、区政务数字局
配合部门:区税务局、市社保局九台分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九台分理处、区人社局、市公安局九台区分局、人民银行九台中心支行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7、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将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扩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对存在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可继续办理简易注销;对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未办理过涉税事宜,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含代开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且没有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免予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证明,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九台分局、区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优化攻坚
8、开展工程项目审批全流程网办。推动“协同服务”“联合验收”“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子系统”以及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着力实现工程项目审批全流程全环节在线办理,杜绝“体外循环”和“隐形预审”。
牵头部门:区政务数字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
配合部门:区工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9、完善建设项目“多跨协同”审批管理。推动“多规合一”改革全覆盖,一次性告知企业建设条件和评估要求;强化“多测合一”成果互认应用,实现同一阶段测绘“一次委托、成果共享”;深化联合验收改革,开展联合验收“一窗受理”,进一步扩大联合验收范围,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功能完整符合独立使用要求)创新开展单独竣工验收。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
配合部门:区气象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0、强化重点项目全程领办代办。针对省、市重点项目,打造全程领办代办体系,领办代办团队联动,推行重点项目会商调度、联席会议议事、主动服务全程跟进制度,通过集中审批、专项调度、就近办理、上门服务等方式加快项目手续办理,以精细化的“店小二”“保姆式”服务全力推进项目落地。
牵头部门:区政务数字局
配合部门:工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四)市政公用设施接入能力提升攻坚
11、推行“五零一优”水气报装服务。重点针对社会投资非居民小型项目、社会投资低风险工业类项目,推行水气报装零跑动、零材料、零成本、零审批、零等待、优服务,即:实现全程线上办理,取消全部申请材料和外线道路占掘手续,减免项目红线外工程费用和工本费、竣工核验费等全部费用,即申即办,为企业提供帮办代办上门办的“管家式”服务。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配合部门:区政务数字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园局、燃气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2、推广“免申即接入,报装即通水通气”改革。政府部门开辟审批绿色通道,提前将水气配套到项目红线,在项目提出用水用气需求时,立即通水通气。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建立完善“政府部门主导、公用企业联动”的工作机制,不断扩大改革适用范围。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配合部门:区政务数字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园局、燃气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3、开展办电“提效降本”行动。建立业扩报装全流程线上管控平台,超前对接重点项目,开辟办电“绿色通道”,提升企业办电服务质效;持续拓宽小微企业“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范围,实现城市、农村地区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以及单户式居民充电桩接入零成本。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
配合部门:区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14、加快“配网提升工程”提高供电可靠性。持续补强配网结构;提升配网自动化覆盖率,智慧运维配电网,加快福临变电工程建设,力争将故障复电时间从小时缩短到分钟;开展不停电作业,实现配网施工作业期间客户停电“零感知”,最大限度降低因停电、闪电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
配合部门:区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15、开展市政接入工程“在线并联”办理。将水、电、气、热、通信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涉路施工许可等实行全程在线并联办理,并实行备案制管理。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
配合部门:区政务数字局、区林园局、区供电公司、给排水公司、燃气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五)招投标全程电子化攻坚
16、降低政府采购市场准入门槛。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着力破除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壁垒;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采购需求不得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7、扩大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应用范围。组织引导社会代理机构入驻电子化平台,鼓励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8、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依托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平台,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参与者的信用查询及失信行为惩戒录入;依托省市金融服务平台,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差异化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方案。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9、加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进程。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推进评标专家资源共享;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
牵头部门:区政务数字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六)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提升攻坚
20、开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动新建商品房登记、抵押登记“全程网办”,网上缴税和网上生成完税凭证,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全程网办”“一网通办”。
牵头部门:区自然资源局
配合部门:区住建局、区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21、推行不动产登记“一表申请”。对企业间非住宅转移登记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一个环节、当场办结”,通过运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推动实现不动产登记全程“无纸化”。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
配合部门:区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
22、深化“交房即办证”改革。通过联合验收、联合测绘成果与不动产系统联通、数据共享,不动产首次登记与税务部门数据共享,实现交房当日即可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并办结。
牵头部门:区自然资源局
配合部门:区住建局、区政务数字局、区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23、打造“不动产登记+”服务模式。推动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智能化联合过户;推进不动产登记与司法查控协同,不动产登记延伸到公证机构受理;探索不动产抵押登记与金融服务共同办理。
牵头部门: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
配合部门:区法院、区司法局、各金融机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七)普惠金融服务水平提升攻坚
24、提升政银企融资对接能力。组织分行业分领域政银企对接活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企业对金融服务的知晓度和获得感。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
配合部门:人民银行九台中心支行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25、加强金融机构信贷供给。为银行机构支持“三农”、小微企业等提供低成本信贷资金来源,力争发放贷款18亿元以上。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
配合部门:人民银行九台中心支行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26、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缩短企业融资链条,全面取消在办理抵押融资过程中不必要的“通道”“过桥”环节;规范银行融资收费行为,严禁收取保证金、承诺费、咨询费、顾问费、注册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
配合部门:吉林银保监局九台监督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27、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制定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实施计划,加强对重点行业的上市培育服务力度,深入挖掘上市后备资源,充实上市后备资源库。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区工信局
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八)纳税服务流程优化攻坚
28、大幅压减纳税申报次数。深化“多税合一”改革,完善电子税务局“汇总申报”功能,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类合并申报,实现企业纳税申报次数由4次压减到2次。
牵头部门:区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29、大幅缩短办税用时。优化退(抵)税等11项业务办理流程,把事前审核改为事后核查,实现单笔业务办理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缩到半小时内。
牵头部门:区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30、全面开展“无感退税”。依托电子税务局和税收征管辅助平台,通过大数据筛查,实时检索发现留抵退税、即征即退事项,自动触发退税提醒功能,由“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税务部门审核后全流程电子化退库到企业账户。
牵头部门:区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九)行政执法检查能力提升攻坚
31、推行“阳光执法·亮证上岗”。深化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完善检查事项清单,制定行政检查执法行为规范,推动行政执法人员注册入库,扩大市场监管执法和其它行政执法的改革范围,推动行政检查部门、检查事项、检查人员、检查对象“四个全覆盖”。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实施部门联合检查,所有行政检查必须亮码亮证。
牵头部门:区政务数字局、区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九台分局
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32、建立“柔性执法”清单制度。探索在市场监管、农业、城市管理等领域建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执法方式予以纠正。
牵头部门:区司法局
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33、清理“隐形壁垒”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将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标投标等政策措施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建立健全存量政策清理长效机制,定期评估清理政策措施在实际运行中产生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九台分局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政务数字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34、探索“信用赋能、智慧监管”路径。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对于不同风险行业领域,采取“通用+专业”信用分类模式,实施差异性监管。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开设区级政务服务中心信用服务窗口,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受理、咨询和指导工作。
牵头部门:区政务数字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九台分局
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35、推进劳动力市场透明监管。健全劳动用工风险预警体系,对全区企业开工复工、经营状况、职工返岗、规模变化、市场供求、务工人员流动、个人就业失业状况等情况进行跟踪监测,为制定稳就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围绕防范应对企业规模裁减职员、帮扶重点群体解决就业困难、应急处置突发群体事件等重点领域制定相应风险处置预案,及时化解就业矛盾。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区总工会、区工商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司法保护水平提升攻坚
36、打造全链条专业化“法治生态圈”。助力长春智慧法务区建设,加快资金、人才、场地等要素聚集,打造法治服务新高地。
牵头单位:区法院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37、探索建立“破产信息查询绿色通道”。方便破产管理人集中查询土地、房产、车辆、税务、医保、社保、市场监管等破产企业信息,提高破产清算效率。
牵头单位:区人民法院
配合部门:区政务数字局、市公安局九台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九台分局、市社保局九台分局、市医保局九台分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九台分理处、区民政局、区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38、深入推进“法官进网格”工作。创新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和完善法官、网格工作对接机制,通过“法官+网格+微信群”方式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牵头单位:区法院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十一)城市品质提升攻坚
39、推进九台区知识产权人与长春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对接。引入长春市或北京市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1家以上到九台区建立分支机构,托管中小企业5家以上;积极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推动专利就地转化,打造良好的创新和转化环境,实现创新主体办理知识产权事项“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九台分局
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40、促进科技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升级打造更多双创基地,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推进创新创业孵化链条有机融合,构建创新型企业培育梯队,实现梯次发展。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
配合部门:区工信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41、推行人才流动“四化”工作模式。通过加强档案管理“信息化”、开展人才分类“标准化”、推行引才方式“多元化”和实现人才流动“法治化”,为人才实现合理有序流动排除阻碍和隐性限制。
牵头部门:区人社局
配合部门: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政务数字局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42、强化劳动力市场生产要素供给。建设“灵活用工市场”,搭建“两平台、一中心”服务网络和“五位一体”服务体系,强化政策对企业劳动力服务供给,创造更多灵活就业机会;引导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将用工余缺调剂给有需求的企业,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牵头部门:区人社局
配合部门:区政务数字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43、打造重点社会服务“升级版”。探索打造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乡村教育振兴,通过举办冰雪旅游活动等进一步促进文旅消费,打造文化品牌;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养老设施建设和服务供给。
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文广旅游局、区民政局
配合部门: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政务数字局、市医保局九台分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44、打造青山碧水宜居城市。加强水污染防治,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实现污染源精细管控;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重点源监管,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九台区分局
配合部门: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完善推进“三级书记抓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同。区委区政府,定期听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落地情况和存在问题;各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域改革的协调和推进。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全面统筹部署本地区、本部门改革,细化攻坚任务实施方案,形成任务清单。各责任部门要强化工作专班,配强人员力量,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懂业务的营商环境建设干部队伍。
(二)加强监督考核。运用分析研判、跟踪反馈、监督考核、综合评估等方式,常态化开展营商环境监测。定期组织开展全区营商环境重点攻坚工作联合督查,确保攻坚任务落地见效。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测点、营商环境监督员、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就方案实施效果和企业满意度开展评估,进一步突出企业感受度,推动营商环境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发布和深入解读改革政策,及时总结推广创新经验、典型做法、优秀案例,争取形成更多市级、省级乃至国家级典型经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畅通媒体沟通渠道,统筹好全区营商环境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常态化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对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
附件:九台区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附件:
九台区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黄宪昱 市委常委、九台区委书记
王 涛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靳 明 区委副书记
唐 明 区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张运广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佟庆辉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王晓东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刘园园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姜峥睿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孙文斌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张新天 区委常委
朱富钢 副区长
薛井龙 副区长
祖东航 副区长
徐 强 副区长、市公安局九台区分局局长
王文元 副区长
孙志超 副区长
张纹阁 区法院院长
谷 舞 区检察院检察长
郭全义 区长助理、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 伟 区长助理、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佟 利 区长助理、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党工
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胡馨予 区长助理、区团委书记
成 员:徐忠利 区人大办公室主任
林 海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振江 区政协办公室主任
王丽娜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区公务员局
局长
聂英良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忠国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史艳龙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区政务数字局局长
张玉民 区发改局局长
孙宪波 区财政局局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宋 涵 区工信局局长
何洪博 区住建局局长
唐 刚 区税务局局长
谭振华 区人社局局长
胡青春 区司法局局长
张志国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光辉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刘 国 区交通局局长
汪家伟 区教育局局长
李洪胜 区民政局局长
庞 伟 区林园局局长
焦明亮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焦明玉 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副主席
才巨江 区审计局局长
臧艳华 区总工会副主席
于东民 区水利局局长
周 皞 区文广旅游局局长
刘智哲 市社保局九台分局局长
刘勇睿 市医保局九台分局局长
李传彪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范显峰 区信访局局长、区委办副主任
陈海峰 区委保密委专职副主任
祝文明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九台分局局长
周国辉 市生态环境局九台区分局局长
王 野 市公安局九台分局政委
任 刚 市交警支队九台大队大队长
姜万威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冯德琦 区市场公司总经理
李忠彬 区法院副院长
陆 宁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宪怀 卡伦湖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雪峰 九台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海昌 九郊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凤岐 营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杨天峰 龙嘉街道党工委书记
刘竞阳 东湖街道党工委书记
何洪博 波泥河街道党工委书记
白 超 土们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丁志阔 苇子沟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赫男 沐石河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 帆 纪家街道党工委书记
于 浩 兴隆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庶民 城子街街道党工委书记
谷春生 上河湾镇党委书记
严文宪 其塔木镇党委书记
沈 浩 胡家回族乡党委书记
石小波 莽卡满族乡党委书记
张秋来 国网九台区供电中心主任
牛 强 国网九台区供电公司经理
曲守军 吉林银保监局九台监管组组长
焦彦志 中国人民银行九台支行行长
任伟华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九台支行行长
徐高峰 中国工商银行九台支行行长
于传伟 中国农业银行九台支行行长
金 铭 中国银行九台支行行长
梁伟峰 中国建设银行九台支行行长
马骏彪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九台支行行长
李少彬 吉视传媒九台分公司经理
编 辑 : 赵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