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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回复 —— 有话要说

贫困证明

留言内容:
尊敬的区长您好,
我是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的一名研究生,由于家里不能支付下一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共计9200元,因此我想办理校园地贷款,需要出具贫困证明,但是我家人去莽卡乡政府为我办理贫困证明时被告知不为非低保户,建档立卡人员盖章。办理校园地贷款的贫困证明只是证明家庭不能为学生负担学费和住宿费,如果只为低保户和建档立卡家庭盖章,那么那些非低保户,非建档立卡的学生,又负担不起学费怎么办?

【留言时间】2019-09-04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接到您的诉求内容后,九台区长公开电话办公室非常重视,第一时间责成莽卡乡调查处理。莽卡乡政府领导专门就此问题召开了由信访办、民政办、扶贫办人员会议,并对您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经了解,您家有土地,并且承包他人大约3.5公顷土地,家里还有一台704轮式拖拉机和农机具,人均年收入在16000元左右。根据2016年扶贫政策文件要求,家庭不具备贫困条件的,不论是在校学生还是代职上学的研究生,都不能开具贫困证明。
感谢您的留言,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和支持。


【答复单位】区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回复时间】2019-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