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吉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重大决策事项实施的意见和诉求,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决策名称
长春市九台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
决策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我区“三块地”改革期间出台《长春市九台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制定本办法。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受重大决策事项影响范围内的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受影响的村民、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或评估主体联系,提出对重大决策事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4日。
四、评估主体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评估主体: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刘义明 联系电话:13578852627
评估单位:吉林省铭瑞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费萍萍 联系电话:15843030199
邮 箱:931142599@qq.com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