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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征集】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征集红色文物的启事

时间: 2019-04-14 14:24 来源:区文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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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九台区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日伪统治时期,抗日英雄罗明星不甘作亡国奴,在九台拉起队伍,武装抗日;解放战争时期,“三下江南”战役率先在九台其塔木镇打响,长春和平解放后,曾泽生将军率部在九台整编;抗美援朝期间,位于九台的陆军19医院全力救治伤员。
  为传承红色基因,宣传革命烈士英雄事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更全面真实地再现红色记忆与红色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诚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有关长春市九台区历史文化的红色文物。
  一、征集内容
  1921年7月至1953年7月,关于吉林省九台县的各种文稿、捷报、信物、报纸、抄本、文件、命令、日记、奖状、任命状等公务用品;宣传标语、传单等宣传用品;抗日义勇军、东北民主联军、解放军、志愿军使用过的军旗、军服、徽章、证书、证件、印章、武器等军事用品;鞋帽、脸盆、茶缸等日常生活用品;镰刀、锄头等生产用品;以及九台籍老红军、老战士、九台县各级领导的讲话稿、笔记本等或历史照片、图片、影视资料。
   二、征集方式
  红色文物征集是一项社会性公益活动,征集以自愿捐赠为主,同时尊重所有人的意愿,对特别有历史价值的重要红色文物,经专家鉴定后,给予一定奖励。
  (一)自愿捐赠。凡自愿捐赠的,均由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办理捐赠手续,并颁发纪念证书,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
  (二)复制归还。对于不愿意将文物原件面世的收藏者,在征得本人同意,由有关部门复制后,归还原件。
  (三)寄存代管。红色文物所有人可与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在不改变红色文物所有权的情况下,代为展示和妥善保管,并由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向所有人颁发纪念证书。
   三、征集时间
  从2019年4月起常年征集。 
  四、联系方式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311室
  电   话:0431-82324636
  联 系 人:刘 琦
  电子邮箱:838490070@qq.com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3日
 

编 辑 : 王绍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