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项目的通知》(吉商建发〔2024〕27号)、《吉林省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发〔2025〕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长春市九台区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改造2个人参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基本型)。现将公开遴选具体细则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长春市九台区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改造2个人参商品化预处理中心
二、支持补助项目及补助标准
(1)支持内容。商品化预处理中心重点支持作业场地建设改造、服务功能升级两类改造项目。其中,作业场地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补助室内简易装修、实现不同商品和服务类型分区作业;对仓库进行冷藏及通风储藏改造;根据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对地面进行硬化改造,配备消防安全、污水处理等相关的设施。服务功能升级主要补助购买电脑、打印机、装卸等设备设施;配备中(小)型清洗机、烘干机、打包机、粉碎机、真空塑封机等初级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设备设施;出入库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
(2)补助资金。单个人参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补助总额不超过12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3)建设周期:申报的企业应是2025年01月01日—2026年06月30日在建或已完成的项目,项目完成时限不得晚于2026年06月30日。
(4)建设改造后可实现的功能: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能够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项目选址应根据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地分布情况确定。
(3)人参商品化预处理中心承办企业建设改造场地需自有场地或租用场地(租用场地需确定使用时间5年及以上)。
(4)申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严重失信记录。
(5)申报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企业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企业职工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提供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无欠税证明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企业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发布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栏)上发布。
五、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通过线上或线下获取,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企业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则无需提供企业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报名登记表,以上证件需加盖公章。
线上获取方式:以上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吉林省智恒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zhxtqyzx5088@163.com获取遴选文件,备注参加的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线下获取方式:以上资料到吉林省智恒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遴选文件。
遴选文件售价:300元整,售后不退。
六、申报文件的递交时间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3点30分
(2)递交地点:长春市九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相关要求
(1)严格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按程序申报、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企业(机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申报资格。提高项目质量,申报单位报送资料要完整清晰,项目申报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项目;
(2)当有效报名企业不足6家时,从报名的企业中遴选一家承办单位;当有效报名企业满足或多于6家时,从报名的企业中遴选两家承办单位;当有效报名企业不足3家时,主管单位另行组织评审;
(3)按时完成申报,超过申报时限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长春市九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新华大街177号
联系人:张洺滔、张健
电话:0431-82353936
代理机构:吉林省智恒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昀
联系电话:15904373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