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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台市“百佳”典型人物评选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 2013-08-02 00:00 来源:政务信息化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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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九台市委宣传部文件

九宣发〔2013〕2号 关于印发《九台市“百佳”典型人物评选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室,市政府各委、办、局(公司)党组(党委),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党工委,各驻市单位党组(党委): 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市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市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在全市开展“百佳”典型人物评选宣传活动。现把《九台市“百佳”典型人物评选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中共九台市委宣传部 2013年4月17日

九台市“百佳”典型人物评选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长春市2013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结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为建设“幸福九台”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传递更多的正能量,市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在全市开展“百佳”典型人物评选宣传活动。着力通过前期的宣传发动,评选过程的全民参与,评选后的宣传带动,掀起尊重典型、学习典型、争当典型的实践热潮。为更好的开展本次评选宣传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百佳”典型人物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 任:王大宏(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主任:战荫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副主任) 殷来喜(九台广播电视台台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苗景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高中宝(市机关党工委书记) 王丽娜(市妇联主席) 李尧波(市教育局局长) 陈兴标(市卫生局局长) 邵长生(市残联理事长) 王伟春(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副主席) 吴国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赫男(团市委副书记)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宣传科,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吴国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三、评选范围 “百佳”典型人物评选对象,要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评选类别:十佳机关干部、十佳忠诚卫士、十佳创业之星、十佳巾帼标兵、十佳自强模范、十佳慈善企业家、十佳医德标兵、十佳师德楷模、十佳杰出青年、十佳道德模范。凡在九台域内工作、生活、创业、务工的人员,不限年龄、职务、身份,都可参与评选活动。近五年内受过组织处分或行政处分的不能被推荐为候选人。 四、评选时间、标准及评选流程 (一)评选时间 2013年5月1日至7月1日 (二)评选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正气,积极参与公民道德建设实践,在加快九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积极贡献,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形象,能起示范带动作用的典型人物。(详细评选标准由推荐部门自行制定) (三)评选活动流程 1、组织推荐申报阶段:5月1日至5月30日 十佳机关干部:由市直机关党工委负责组织推荐候选人 十佳忠诚卫士:由市委政法委负责组织推荐候选人 十佳创业之星: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推荐候选人 十佳巾帼标兵:由市妇联负责组织推荐候选人 十佳自强模范:由市残联负责组织推荐候选人 十佳医德标兵: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推荐候选人 十佳师德楷模: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推荐候选人 十佳道德模范:由市文明办负责组织推荐候选人 十佳慈善企业家:由市工商联负责组织推荐候选人 十佳杰出青年:由团市委负责组织推荐候选人 2、审核筛选及确定人选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 (1)各牵头单位将所有推荐参选的候选人,填写统一格式的“百佳”典型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申报表”。候选人推荐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及事迹材料(3000以内,一式一份,附电子版),于5月20日前报送市委宣传部宣传科(市委二楼223室,联系电话82325422)。 (2)市委宣传部将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统一整理后,报给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候选人提交委员会讨论,根据此次评选的基本条件筛选出正式候选人名单。 (3)由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参评人选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参评的人选,按1:2的比例,研究确定“百佳”典型人物正式人选各10名。同时,分别征求市纪检监察、信访、综治、计生等部门意见。 3、市委审定、媒体公示阶段:6月16日至7月1日 (1)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将研究确定的正式人选、候补人选报市委审定。 (2)对市委审定的正式人选,分别在政府网站、电视台、《新九台报》公示。公示期间,群众有举报反映,经调查核实的人选,取消参选资格,所缺人选从候补人选中补充。 五、宣传阶段 (2013年7月5日至11月30日) (一)开设专栏。在《新九台报》、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连续报道“百佳”典型人物先进事迹。 (二)制作专题。在九台电视台拍摄专题片,在电视台《九台新闻》进行报道。 (三)域外宣传。向省直、长春市直主流媒体进行推介宣传。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牵头单位要将此次评选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积极上报典型,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贴近基层,把握标准。各牵头单位要严格遵守评选的条件、程序和工作要求,确保评选活动的群众性、公正性、严肃性,不搞平衡,不搞照顾,不得暗箱操作。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市直媒体对评选出的先进典型,要注重搞好后续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社会影响和示范辐射作用,大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文明的浓厚氛围。

附件:“百佳”典型人物推荐表

中共九台市委宣传部2013年4月17日

编 辑 :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