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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时间: 2012-06-07 00:00 来源:九台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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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6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长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及我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长发〔2012〕2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强化教育引导,强化认知践行,强化制度规范,通过抓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促道德风尚提升、促文明机关创建、促社会和谐稳定,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九台作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学习宣传解读,组织报告团、宣讲团、宣讲小分队,深入基层开展宣讲,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识,增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自觉性、坚定性。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 2、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和公务员轮训计划,作为培训、轮训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人社局 3、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提高学习成效。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 4、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融入机关文化建设、“三满意”机关创建和增强“四力”构建和谐机关活动中,筑牢机关党员干部团结奋进的共同思想基础。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 5、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国情省情市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改革开放教育、党史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法制教育和国防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科普教育,坚定广大干部群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纪委、市人武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党校、市司法局、市科协、市党史办、市地方志办公室 6、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社区楼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网络虚拟世界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总结宣传一批创新群众工作和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典型经验。 责任单位:市经济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 7、创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并经常组织开展活动。开展市情市史教育普及活动,组织市情市史专题宣讲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广电局、市地方志办公室、市民政局及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协管部门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8、认真组织开展雷锋精神学习宣传活动,广泛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继续举办“道德模范”和“好市民”评选表彰活动。在全市开展学习胡艳苹先进事迹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组织道德模范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军营巡讲。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9、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编发“市民文明手册”,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开展“感动九台”先进人物等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深入宣传各类模范典型,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和培育“创新、公正、包容、守法、诚信”等价值取向。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10、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诚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深入促进政风、行风建设。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政法委、市文明办、市经济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1、大力加强青年学生思想道德、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教育,组织未成年人广泛开展歌咏、读书系列活动,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继续办好“城市热读”,“少儿阅读大讲堂”,组织“美德少年”评选,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忠、孝、仁、义、礼、智、信、廉”传统道德教育,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体局、市关工委 12、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坚决遏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坚决纠正以权谋私、造假欺诈、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的歪风邪气。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强化舆论引导 13、发挥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日常宣传报道之中,运用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宣传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各行各业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和先进人物。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政府信息中心 14、市直媒体要办好道德建设栏目,大力宣传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形成深厚的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政府信息中心 15、充分发挥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优势,开辟网上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学雷锋专栏,加强网上交流互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学雷锋活动深入人心。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信息中心 (四)大力弘扬城市精神 16、总结提炼“九台精神”表述语,通过广泛宣传和主题活动,使九台城市精神融入人心,内化为广大市民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道德情怀、行为规范,转化为敬业奉献、创新创业、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各行业,要结合实际,总结提炼自己独特的区域精神、行业精神,制定完善行业规范、乡规民约等行为准则,打造和弘扬积极健康向上、特点突出的机关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和村镇文化。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九台经济开发区、九台工业集中区、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17、在全市大力培育创业文化、创新文化、和谐文化、法治文化。深入开展企业文化建设“三提升”活动,总结、宣传企业文化建设典型经验,组织企业文化电视专题片展播,集中宣传展示企业的良好形象。大力弘扬创业文化,继续开展“创业先锋”评选活动;对已经命名表彰的往届“创业先锋”进行媒体展播宣传。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局、市人社局、市广电局、市政府信息中心 18、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九台城市精神的培育践行,组织创作一批文化精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推动文艺精品展演展播,在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的过程中强化引导。 责任单位:市文体局、市文联 19、繁荣发展文化市场,推出一批精品图书。加大低俗色情信息的治理力度,净化荧屏声频,整治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坚持开展扫黄打非,让健康的文化产品占领思想文化阵地。 责任单位:市文体局、市广电局 (五)学习宣传先进典型 20、建立典型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归纳整理近几年来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把本乡镇、本社区、本单位、本部门曾上报过的并获得九台市级以上荣誉的各类先进典型个人和集体,以及正在培树的各类典型个人和集体,编辑归档,建立典型库,及时向上级部门推荐。开设“边台风采”栏目,多形式、多角度宣传学习先进典型。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政府信息中心 21、精心组织近年来我市获长春市级以上荣誉的先进典型回顾性宣传,组织撰写先进典型人物报告文学集,录制播出系列电视专题片,用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和崇高品德生动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广电局、市政府信息中心 (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 22、巩固“全省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继续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突出抓好城市软环境建设,努力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提升市民幸福指数。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23、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运用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镇、文明集市评比和农村文化广场活动等载体,调动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和阳光计生行动,开展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计生局、市妇联、市科协 24、深化拓展文明单位创建,引导各类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参与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深入开展军(警)民共建、文明家庭评选、“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工商局 25、深化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环境保护、社会秩序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计生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关工委 26、开展不遵守交通规则、不爱护公用设施、乱堆乱倒、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不文明陋习专项治理。采取宣传教育、文明劝导、公开曝光、依法处罚等措施,引导城乡居民增强文明意识,规范行为方式,提升文明素质。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市爱卫会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全市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陈亦鸣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大宏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为成员。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特别是各责任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工作落实机制,制定方案,明确工作完成时限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2、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前提是学习,重点在实践。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好日常工作与本次宣传教育活动的关系,要与“创先争优”、“三满意机关创建”、“增强四力构建和谐机关”活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各项活动紧密结合,相互促进。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活动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和涌现的先进典型,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市广电局负责电视字幕编播和广播电视专题节目制作,《新九台》报负责专题栏目的安排。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宣教活动氛围营造。 4、大胆创新,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在认真完成市里统一部署的活动基础上,结合实际,精心设计富有特色的活动载体,不断丰富活动内容,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5、认真检查,强化考核。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市委宣传部将会同市督考办,对基层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还将邀请市党代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专题视察、专项巡视。

中共九台市委办公室2012年4月26日

编辑:钟华 何清 郭景伟

编 辑 :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