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换届纪律,代表、委员坚决做到:“六自觉”。
一、自觉坚守正确政治方向,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和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
二、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贯彻组织意图,不发生违背组织原则、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
三、自觉履行代表委员职责、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不妨害其他代表委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自觉坚持事业为上、做到公道正派,不按照个人好恶和人情关系划票;
五、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维护换届秩序,不接受吃请请吃、收受礼品礼金或组织、参与非组织活动;
六、自觉保持良好心态、树立良好形象,不采取非正当手段谋求领导职务或代表委员资格。
对违反纪律要求的代表委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中共长春市九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长春市九台区委组织部
长春市九台区监察委员会
2021年4月
编 辑 : 孙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