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75处黑臭水体已有72处上报消除黑臭;伊通河流域累计完成截污纳管120公里;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已全部清理,二级保护区内采石、采砂企业全部关停,逐步开展生态恢复……
近年来,我市全面实施《长春市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 年)》(以下简称《清洁水体行动计划》),不断推动城市水环境整体改善。特别是2017年以来,我市以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办理为抓手,顶层设计、高位统筹、各地各部门通力协作,坚持不懈推进“碧水保卫战”,破解了多项水环境治理难题,《清洁水体行动计划》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果。
《清洁水体行动计划》提出:2020年年底前,松花江流域水质明显改善,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全市20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已有17个完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17座已实现一级A达标排放。2020年年底前,新建、提标城镇污水处理厂21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6万吨/日,提标污水处理能力50.5万吨/日。
全面提升城镇污水收集能力。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对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全部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实施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区域截污纳管工程,不断提高污水收集能力。
全面提升城镇污泥处置能力。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监管,切实提高污泥资源化处理和利用水平。2020年年底前,我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实施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坚持“管住新的、管好老的”,强化总量控制指标管理,根据区域水环境容量,实行新、改、扩建项目污染物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格控制新增水污染物。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逐个明确排放浓度限值和总量控制指标,督促企业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实现连续稳定达标排放。
推进工业污水深度处理。通过采取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环境影响后评价等手段,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环境保护“领跑者”等激励政策,在造纸、化工、粮食深加工等重点行业推广实施节水改造和污水深度处理,全面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和循环生产,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园区)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现有工业集聚区(园区) 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加强工业污水预处理,工业集聚区(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后,方可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工业集聚区(园区)应同步规划、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全面排查取缔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益、小规模的造纸、制革、印染等“十小”企业,取缔污染严重的“十小”企业。
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定实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农机具,逐年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探索构建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的长效机制。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积极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20年年底前,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入户率达到9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配套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2020年年底前,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
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加快实施农村小流域治理,在江河支流入河口处、重点河流沿线村屯、重点湖泊水库湖滨带等区域建设人工湿地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着力推进伊通河整治,建设降解型人工湿地,确保水质持续变好。全市累计清理河道生活垃圾、柴草垛、旱厕、废弃物等7174处,清理涉河垃圾12.56万立方米。
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系统
加强河道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按照“生态治水”的理念,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开展湿地和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新建一批国家级、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全市重要湿地和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湿地面积萎缩、功能退化的趋势基本得到遏制,逐步建立完善湿地长效补水、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加强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开展生态用水调查,分批确定生态流量(水位),合理安排湖库闸坝泄水量和泄水时段,对伊通河采取水量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提高水体对污染物的自然净化能力。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建立城市黑臭水体管理信息平台。定期公布城市黑臭水体名单,全面公开黑臭水体整治责任主体及责任人,每半年向社会公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全市75处黑臭水体中,已有72处消除黑臭,剩余3处已完成控源截污工程,年底完成清淤后将告别黑臭。
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开辟补水水源,结合海绵城市建设,修复水生态系统。
加强饮用水水源和良好湖泊保护
严格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标准化建设,启动新立城水库饮用水水源标准化建设试点示范。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石头口门、新立城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1200公顷土地基本实现休耕;水源地水质在线检测系统、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已投入使用;一、二级保护区设立界桩1700个、界碑240个、警示牌220个。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已全部清理;二级保护区内采石、采砂企业全部关停,逐步开展生态恢复。落实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加快实现县级或区域水质监测和检测全覆盖。
加强湖泊生态保护。加大湖泊治理力度,对石头口门、新立城、波罗湖 3个重点湖(库),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明确湖泊治理目标任务。
经过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我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2017年,全市9个国、省考核断面中,水质为优良等级的断面比例为44.4%,较2016年提高了11.1%。劣五类水体比例为55.6%,与2016年持平。地级以上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地下水8处点位符合考核要求。与2016年同期相比,伊通河杨家崴子断面(出城),2018年1至9月COD和氨氮指标改善比例分别为48%和70%;伊通河靠山大桥断面(出境)COD和氨氮指标改善比例分别为11%和16%;饮马河靠山南楼断面COD指标改善比例为29%。(本报记者 杨洪伦 本报通讯员 李春晖)
编 辑 : 孙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