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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台区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21-04-16 15:49 来源:长春市九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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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台区法治政府建设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法治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以依法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争创全国、全省示范单位为载体,以完善体制机制制度为重点,以严格公正执法司法为保障,努力优化法治环境、提升执法效能,推进九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政府示范争创情况
  按照长春市法治政府创建达标活动和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求,2020年法治政府创建指标共100项,按要求我区需完成95项,其余5项不适用县区政府。为完成创建指标,2020年8月6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向区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争创方案和指标体系,明确“有旗必夺”原则,要求全力争创全省、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为完成好省级示范单位争创工作,我区在区司法局设立工作专班指导推进争创工作,全区各责任部门(单位)对照指标体系,认真梳理应当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收集整理佐证材料,切实把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作为本部门(单位)当前重点工作任务来抓,全力推进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按照省市部署,对照《指标体系》,经自查自评,我区完成了除不适用于县区政府的5项指标外的全部95项指标,并按照规定时间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提出申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申请,根据省法治部门反馈信息,我区上报的基础材料质量位居前列,目前正在等待上级最终考评结果。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包容审慎“四张清单”情况
  我区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目前全区已有18家执法单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12345+”制度体系,为科学规范执法奠定了制度基础。受疫情影响,2020年我区参加长春市统一组织的线上执法人员培训,目前已有1081人参加培训,大大提升了我区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和能力。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按照上级指导精神,我区制发了《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工作方案》,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政府绩效考核,要求全区各执法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制作本部门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
  (三)落实行政机关被纠错案件剖析整改情况
  我区积极落实《关于转发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关于剖析整改行政机关被纠错案件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被纠错案件整改工作。形成了《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行政机关被纠错案件整改报告》,并建立了销号台账。对行政执法发生的错案,除按规定进行及时纠正和视情节予以问责外,我区还梳理分析错案发生的主观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制定了程序和实体法的教育训练方案,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加强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办案流程;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培养执法人员责任意识;加强府院、府检业务学习交流,确保对法律理解和适用上的高度统一。
  (四)落实府院联动机制相关工作情况
  按照《关于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的十五项措施》要求,我区积极落实府院联动的相关措施,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化解领域内行政争议,努力建立健全非诉案件裁执分离机制,落实出庭制度。区司法局不断加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力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把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作为推进城乡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积极探索“访调对接”“诉调对接”“裁调对接”工作机制,努力打造“枫桥经验”九台新样板。2020年,共调解成功立卷总数741件,登记调解一般矛盾纠纷1692件,信访总量与去年同比下降31%,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日趋向好。
  (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为全面推进我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落地落实,我区积极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大力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积极清理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和不利于营商环境和公平竞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和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综合改革,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流程,有效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搭建法律服务助企平台、法治宣传惠企平台、预防调解纠纷稳企平台。组织律师对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帮助企业构建法律风险控制体系和预警机制。2020年以来,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宣传及“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园区”活动12场次,通过九台融媒、《新九台报》,利用政府网站、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在我区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六)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情况
  我区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区政府文件及其他政府部门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年共审核政府文件43件。按照规范性文件按时清理的原则,制发九台区司法局《关于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的通知》,对全区4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为贯彻省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我区结合区域实际,制定了《九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正式印发执行,10月以来,我区的重大行政决策按照《办法》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程序。
  (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结合“七五”普法收官之年和疫情防控普法宣传,以法律“七进”为载体,持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法律宣传,定制发放疫情防控宣传挂图1250套,宣传引导各界群众遵守疫情期间国家法律法规;开展节点专题普法,选择重要节点8个,编制发放《民法典》等各类法律宣传读本7万册,受到各界群众的欢迎;搭建司法工作群、QQ群等对内对外宣传载体,对内登录工作信息、营造想事干事氛围,对外普及宣传法律知识,用融媒体宣传手段拓展宣传空间;建设法律宣传阵地,借助乡村振兴战略平台,在土们岭马鞍山风景旅游区打造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向外地游客、观光干部群众展示法治九台建设成果;搭建服务发展法律宣传载体平台,围绕“专班抓项目”“万人助万企”“城市乱象集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普法活动,为“七五”普法的圆满收官交上了合格的答卷。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上看,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还不够。突出表现在个别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对法治理论学习不重视,学习不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还不足,个别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比较淡薄。
  二是依法治区办工作力量比较薄弱。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区司法局,受机关编制数额限制,区司法局承担依法治区工作的内设机构(秘书科)现只有两人,其中一人还为兼职;没有成立内设机构,即法治调研和法治督察两项职能也全部由秘书科一并承担,存在着“小马拉大车”和顾此失彼的问题。人员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严重影响了工作开展。
  三是依法行政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个别单位法律顾问聘而不用,利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作为决策预防机制尚未形成,个别行政执法单位未设置法制科室或配备法律专业人员开展案件审核工作,法治工作力量薄弱。个别行政执法机关在履职过程中,还存在错位、缺位等现象,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落实不严格,行政执法过程中证据收集、文书制作及送达不够严谨规范。
  四是法治教育培训亟待加强。尽管我区已经建立了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但在实际法治教育培训中,也存在着少数领导干部轻视和忽视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的情况,把法治教育培训当做软任务,没有把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提到应有的高度去认识,存在坚持学习不够经常、学习质量不高等问题,有的在培训过程中以各种理由不参加学习,或由人代学,把法治教育培训当做走形式、走过场,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进一步加强。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九台区委、区政府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区委常委会议学习传达了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精神。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部门党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
  二是2020年7月9日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学习传达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审议我区法治工作事项,安排部署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全面依法治区工作;2020年8月6日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开创九台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三是全面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与督查工作规定》,针对党政关切、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并推进落实《2020年九台区法治建设十件实事》,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对落实推进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督导,确保取得实效。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年度全区绩效考评体系,切实保证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列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同时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确保了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印发《中共长春市九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落实情况督察检查机制,切实推进依法治区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接受党内、监察、司法等项监督,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配合监察等机关的监督工作,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问责,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
  五是及时调整公开我区权力清单、收费清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行动态化管理,保持三个清单与各单位衔接落实的行政审批事项一致。及时衔接上级下放审批事项,其中国务院、省、市下放审批事项10项,取消17项;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其中保留13项,调整规范57项,拟取消18项;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对543个事项进行压缩,实现即办的事项232个,占比4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放宽市场准入门槛,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按照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2020—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意见》部署要求,结合九台区法治建设实际,2021年主要推进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在2020年申报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的基础上,组织申报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如果2020年省级法治政府建议示范单位获批,我区将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规定的100项硬指标进一步细化,制定工作标准、成员单位任务清单、督导检查机制,逐条逐项落实到位,为成功申报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做好充分准备。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九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为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是推进法治业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在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双随机、一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重点行政案件评查等具体法治业务工作中,严格按上级法治工作要求,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工作标准,确保规范化操作。
  四是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加大对依法治区工作支持力度,特别是在选调或招录法律专业人才给予政策性倾斜,同时,加强对现有人员组织开展教育训练,努力培育法治专业行家里手。
  总之,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重要制度安排,紧密结合九台实际,全面完善依法治区的各项制度安排,深入研究法治优良城区建设的内涵、标准、任务、措施和办法,形成推进九台区法治建设的工作要点,确保任务目标明确、推进措施有力、社会各界认可、依法治理效果明显,为九台的发展稳定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中共长春市九台区委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6日

编 辑 : 王绍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