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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二十二)完成情况的公示

时间: 2025-12-18 13:43 来源:长春市九台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努力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长春市九台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现将第二十二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湿地保护不够有力。全省湿地资源动态监测、湿地界碑界桩设立等工作均不到位,违规侵占湿地问题比较突出。根据吉林省湿地执法检查结果,2018年以来,共发现各类人为侵占湿地违法点位153个,侵占湿地面积4700多公顷。
  二、整改目标
  完成辖区内侵占湿地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湿地充分发挥功能。
  三、整改措施
  (一)按照省林草局统一安排部署,督导各乡镇街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工作,区自然资源局根据国家林草局批复的保护区修改方案开展湿地界碑界桩设立工作。
  (二)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在2022年6月30日前对各自辖区范围的湿地点位排查工作。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立即查处。按照时限完成整改工作。
  四、整改成效
  目前,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
  (一)已完成《长春市九台区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长春市九台区一般湿地名录公布工作;已完成湿地界碑界桩、标志牌建设工作。
  (二)已完成湿地点位排查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5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长春市九台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胡元胜 
  电  话:0431-82346299
  长春市九台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18日

 

( 责任编辑:王绍禹 )
初审 : 徐艳红 复审 : 孙立明 终审 : 衣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