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吉林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第三次国土调查湿地资源数据,经现地调查认定,确定将我区10块,总面积108.28公顷湿地列入长春市九台区一般湿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或来访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九台区林业和园林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来信、来电或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一、公示日期: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5日。
二、长春市九台区林业和园林局受理电话、邮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0431-89596272
电子邮箱:860096118@qq.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九台区林业和园林局
邮政编码:130500
附件:长春市九台区一般湿地名录
长春市九台区林业和园林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