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努力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长春市九台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现将第一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与市、县区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的个别谈话中感到,大家对生态环境建设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缺乏清醒的认识,对可能遇到的困难估计不足,紧迫感危机感还不强。认为近年来在生态环境工作上下的功夫比较大,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不错的成绩,最困难时期已经过去。督察已经开展多轮,没必要再大张声势、反复搞了。讲问题轻描淡写,避重就轻,思想上有懈怠、松劲现象。从工作实践上看,各级政府生态环境专题会议次数减少,问题议而不决,措施难落实,推进力度明显放缓。一些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存在较大差距,有的将工作滞后的原因归结于财力有限、疫情、雨季影响等客观原因。部分干部仍处于“追责压力”“不干不行”被动应付阶段,缺乏长期发展思路。在具体工作落实上,“拖一拖、等一等、看一看”现象普遍,部分基层人员有“厌战”情绪,“躺平”想法,个别逾期整改问题久拖不决,缺少解决问题的路径方法,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持续性不足。
二、整改目标
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从根本上解决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力度不足等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将环保重点工作和督察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区绩效考评体系,对各乡镇(街)、相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跟踪问效,进一步压实各乡镇(街)、相关部门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
(二)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议题,及时研究落实相关工作,推动有关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三)针对重点案件办理和日常督察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研究环保及整改相关工作,强力推动环境突出问题解决。
(四)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区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和“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工作,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推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实行“战线对属地”的工作模式,统筹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挂图作战、节点推进,人防技防、综合治理”等举措,对重点整治任务实施“图表化”“清单化”“台账化”管理,紧扣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压茬推进。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各项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坚持把督察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思路、好措施,进一步总结提升,固化上升为务实管用、系统完整的工作机制。
(五)压实工作职责,严肃考核问责。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进一步压实到具体单位、责任领导、具体人员,明确任务、细化举措、确定时限,统筹整改、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对责任属地、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定期调度督办、严格考核问效。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实施“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对落实不到位、进度滞后的,视情况予以通报、约谈。强化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强势推进整改,对消极懈怠、落实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进行追究责任。把督察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考评问效,确保工作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完成督察问题整改各项工作任务。
四、整改效果
目前,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7日
监督电话:0431-82346299
长春市九台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