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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六) 完成情况的公示

时间: 2024-12-23 10:39 来源:长春市九台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努力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长春市九台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现将第六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仍要加强。2022年长春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占比34.7%,剩余用于土方平衡、工程回填、堆坡造景、山体矿坑恢复等。督察发现长春市大多数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都是简单项目,规模小,处理量少,建筑垃圾处置严重滞后,与无废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差距较大。长春市建筑垃圾分布主城区周边,露天堆放,形成垃圾围城现象。宽城区城子街与北四环交汇,大量建筑垃圾露天堆放,绿园区俊达路与教民西路交汇堆存大量建筑垃圾,绿园区兴隆堡地铁站口附近,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无人清理,引发周围居民信访投诉。
  二、整改目标
  城区内建筑垃圾无积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建筑垃圾进出入场记录完整。
  三、整改措施
  九台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负责九台城区内的建筑垃圾的收集和处置工作,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建筑垃圾由金刚车运至九台区原营城环卫处院内的临时堆放点进行存放,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派驻专人进行管理,对出入场的建筑垃圾数量进行登记记录,并委派专人对进场的建筑垃圾中的小部分非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同时对进场捡拾垃圾人员进行劝阻,谨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整改效果
  目前,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7日
  监督电话:0431-82346299
 
长春市九台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
( 责任编辑:王绍禹 )
初审 : 魏芳芳 复审 : 徐艳红 终审 : 衣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