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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十五) 完成情况的公示

时间: 2024-12-23 10:33 来源:长春市九台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努力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长春市九台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现将第十五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存在短板。长春市各级虽然制定了秸秆全域禁烧工作方案,也建立了五级网络化包保机制,明确管控措施、责任人,但基层秸秆禁烧管控工作责任落得不实,管控手段还比较机械单一,焚烧秸秆现象禁而不止。同时,秸秆离田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秸秆离田不彻底,秸秆综合利用渠道不畅,“离而不用”、“一烧了之”的现象仍有发生。2023年春季,农安县、双阳区、九台区、公主岭市、德惠市等部分区域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造成长春市连续多日出现重污染天气。
  二、整改目标
  加强秸秆禁烧管控督导,注重标本兼治,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严格措施,落实责任,不因焚烧秸秆导致出现严重的灰霾天气。
  三、整改措施
  (一)2024年12月底前,九台区依据省秸秆全域禁烧政策和残茬处置机制科学编制禁烧方案及残茬处置表,组织乡镇村屯依据省生态环境厅秸秆残茬处置建议,按制定的烧除轮次和时段开展秸秆残茬处置,科学有序去除秸秆残茬;遇不利气象条件或环境空气质量降低时,及时下达停止烧除指令。
  (二)2024年春季,九台区按省要求完成秸秆离田工作。2024年12月底前,秸秆离田达到70%,完成“一公里”秸秆离田工作。
  四、整改效果
  目前,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7日
  监督电话:0431-82346299
 
长春市九台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 

 

( 责任编辑:王绍禹 )
初审 : 魏芳芳 复审 : 徐艳红 终审 : 衣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