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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十八) 完成情况的公示

时间: 2024-12-23 10:31 来源:长春市九台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努力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长春市九台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现将第十八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部分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测不够规范。长春市部分机动车检验机构通过非正常检测方式提高检测合格率,人为降低检验标准,直接影响检验结果真实性的现象比较突出。督察组抽查公主岭、九台3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发现存在未按照规定检验方法及技术规范进行检验,设备未进行标定、校准,采样探头长度未达到400毫米,不能正常采集汽车尾气,以及设备使用、维护记录不完整等问题,同类问题在汽车检测行业普遍存在。
  二、整改目标
  对发现问题全面整改,杜绝机动车检验违规操作问题发生。
  三、整改措施
  (一)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九台区分局2024年6月末前,对辖区内9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培训学习,签订守法、合规检验承诺书,同时对检验机构开展全面帮扶检查。
  (二)督查组发现九台区天义检测线存在的问题已立整立改,通过发现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九台区分局采取利用监控平台并结合监督检查、随机抽查等手段进行全面排查及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立整立改,对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四、整改效果
  目前,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7日
  监督电话:0431-82346299
 
长春市九台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 

 

( 责任编辑:王绍禹 )
初审 : 魏芳芳 复审 : 徐艳红 终审 : 衣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