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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九台区税务局关于纳税人补缴2021年、2022年、2023年车船税的公告
时间: 2024-11-20 14:5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九台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一条、第七条之规定,现将截止2024年11月18日需补缴2021年、2022年、2023年车船税的纳税人进行公告:
附件:
2021年、2022年、2023年度年期间需补缴车船税的纳税人明细表.pdf
( 责任编辑:王绍禹 )
初审 : 魏芳芳
复审 : 徐艳红
终审 : 衣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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