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文件要求,《长春市九台区土们岭街道民主村建筑用安山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并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现予以公告。
附件:《长春市九台区土们岭街道民主村建筑用安山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pdf
附件:长春市九台区土们岭街道民主村建筑用安山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