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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告

时间: 2023-02-08 12:43 来源:区消防救援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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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及《长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凡在九台区行政区域内符合标准的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及时填报附件2-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消防安全责任人备案表》、《消防安全管理人备案表》),并于2月20日前加盖单位公章报九台区消防救援大队(地址:九德公路三公里处,联系电话:0431-82195002)。九台区消防救援大队将对申报单位进行复核,复核后形成2023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册,按照名册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特此通告。 
  附件:1.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3.消防安全责任人备案表 
  4.消防安全管理人备案表 
长春市九台区消防救援委员会
2023年2月7日 

附件:附件1: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doc


附件:附件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doc


附件:附件3:消防安全责任人备案表.doc


附件:附件4:消防安全管理人备案表.doc

编 辑 : 魏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