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受人张朝,将产权证号为九房权证字第2007003700号,面积1184.49平方米,九房他字第2016002101号的他项权利证遗失,现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2、买受人于海艳,将产权证号为九房权证字第2004000805号,面积113.45平方米,九房他字第2014003879号的他项权利证遗失,现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3、产权人李彩霞,将座落在九台市团结街水利局办公楼186栋一层单元118,面积102.86平方米,产权证号为2001000267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如无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予以补照。
长春市九台区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