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性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控制投资成本,区财政局结合九台实际制定了《长春市九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意见或建议。请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我局,意见反馈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27日,逾期不回复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崔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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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长春市九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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