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河办函(2021)34号)要求,现将我区调整后的区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区乡村三级河长及区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总河长
闫 旭 区委书记
李 欣 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二、副总河长
靳 明 区委副书记
张运广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王文元 副区长
三、区乡村三级河长
(附件:九台区三级河长名单)
四、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
主 任:王文元 副区长
常务副主任:于东民 区水利局局长
副 主 任:李鸿军 市生态环境局九台分局副局长
邵 将 区住建局副局长
吴运航 区水利局副局长
九台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