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规范审批程序,切实服务群众,有序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我局结合九台实际,制定了《长春市九台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经区政府同意,现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意见或建议。请修改意见或建议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反馈我局。意见反馈时间截止至2021年10月30日。逾期不回复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张玉国
联系电话:0431—82325258
传真:0431—8232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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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长春市九台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长春市九台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九台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征集求意见搞).docx
编 辑 : 魏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