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1】10号>》文件精神,我区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组织了各乡(镇)、办事处对2021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合作社、家庭农场)两个项目的申报,经过我们认真筛选和审核,通过第三方验收,申报农民合作社项目21个、家庭农场项目17个。 现予以公示。
一、公布时间:2022年7月21日—7月27日。
二、受理反映情况部门:九台区农业农村局
三、联系方式:0431-82330557
四、附件:九台区2021年农业生产农业生产发展(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汇总表
长春市九台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