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权人陈彦民,将廿家子村第一社,面积63平方米,产权证号为九纪字第5204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如无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后予以补照。
2、产权人朱殿才,将马安山村四社,36.8平方米,产权证号为九字第180204020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3、买受人王哲,购买位于九台区九郊街道办事处香墅湾三期A9号楼1205室,面积93.29平方米。由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九台支行保管不善,将九房预告字第YD20190508010号预抵押证遗失,现申请补办,特此公告。
4、产权人齐兆坤,将座落在沐石河镇太和村6社,面积48平方米,字第900704086号的产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5、产权人于景顺,将龙家堡镇小城子村四社,面积112.00平方米,产权证号为200500209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如无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后予以补照。
6、产权人龙淑芬,将龙家堡镇小城子村四社,面积112.00平方米,产权证号主200500210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如无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后予以补照。
长春市九台区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2021年1月6日
编 辑 : 孙立明